
一、离婚老家宅基地怎么分的
1.在离婚案涉及老家宅基地分割时,得依具体情形定夺。倘若宅基地使用权证登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名字,通常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能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双方对宅基地的贡献以及居住状况等因素来判决。
2.要是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此宅基地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不过,双方婚后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等附属物,若有出资等情形,可就附属物价值协商或让法院判决。
3.总之,离婚时老家宅基地的分割需综合各类因素,具体事宜得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以确保分割的公平合理。
二、离婚时老家宅基地上房屋产权归属咋定
离婚时老家宅基地上房屋产权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建房方所有。若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屋是一方父母建造,且登记在父母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若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涉及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与户籍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影响对房屋本身的权益。
三、离婚时老家宅基地上房屋产权如何判定
离婚时老家宅基地上房屋产权判定需分情况:
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建房一方所有。若婚后双方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等,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婚后一方或双方建造的房屋:若无特殊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可由一方获得房屋产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分割价款。
婚前一方建造,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建房债务:房屋仍归婚前建房一方,但婚后偿还债务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应合理分割。
在探讨离婚老家宅基地怎么分的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宅基地的分配有其特殊规定。通常情况下,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离婚时,宅基地的分割较为复杂,一般是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居住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一方长期在宅基地房屋居住且对房屋有一定贡献,可能会在房屋使用上有更多权益。那如果涉及到子女,他们在宅基地分配中有什么权益吗?另外,宅基地上房屋的装修、扩建等费用在离婚时又该如何处理呢?若你还对这些问题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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