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当事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执行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二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执行程序应中止;三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执行会中止;四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执行中止;五是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这些情形下,执行程序会暂时停止,待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时再继续进行。
二、强制执行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依据《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终结执行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撤销申请。这体现了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一旦撤销,执行程序通常终结。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法律文书是执行依据,被撤销则执行失去基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此时执行已无实现可能。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权利主体不存在,执行自然终结。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这种情况执行难以继续。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赋予法院一定自由裁量权,以应对特殊情况。
三、强制执行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终结执行的情形有:
1.申请人撤销申请。这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可终结执行。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法律文书是执行依据,撤销后执行无必要。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执行缺乏对象和财产基础。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这类权利具人身专属性,权利人死亡则权利消灭。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执行无法实现。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条款,赋予法院灵活处理权。
当我们探讨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情况时,要知道这并非简单的问题。中止执行可能发生在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时,比如申请人自身遇到突发困难,暂时无法继续推进执行程序。还有就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这会使执行进程受阻。另外,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情况,也会导致中止执行。若你对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仍有疑问,比如具体如何认定这些情形、遇到后该怎么应对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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