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退回经侦三次可以吗
1.检察院退回经侦补充侦查最多两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补充侦查案件需在一个月内完成,二次补充侦查后若证据仍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在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无再次退回必要时,也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2.解决措施与建议:首先,公安机关在前期侦查中应注重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提高侦查质量,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补充侦查。其次,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应严格把关,尽早明确证据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补充侦查环节。最后,公检双方应加强协商协作,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确保案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经侦案件被检察院退回三次是否合法
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所以经侦案件被检察院退回三次已超出法律规定的补充侦查次数限制,属于程序违法。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其依法处理,纠正违法的补充侦查行为。
三、经侦案件被检察院三次退回合法吗
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经侦案件被检察院三次退回不符合法律规定。若出现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与检察院沟通,要求其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也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如提出申诉等。
在探讨“检察院退回经侦三次吗”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会退回三次。但与此紧密相关的是退回补充侦查的影响和之后的处理方式。退回补充侦查意味着案件证据还存在不足,经侦需要重新收集、补充证据。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不仅关系到案件的走向,也影响着当事人的权益。如果您对退回补充侦查的具体流程、补充侦查的证据要求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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