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获赠房产,若明确是对一人的赠与,那就是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
要是婚前赠与却没明确只给一人,往往看作对双方赠与,按共同财产,依照顾原则分割。
婚后获赠房产,赠与人指明只给一方,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
要是没明确,通常算共同财产,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实际判决会结合多因素定归属与比重。
赠与房产离婚后过户纠纷的判决需结合具体情况。
若赠与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明确赠与一方,根据《民法典》,该房产属受赠方个人财产,若赠与人协助过户的约定义务未履行,法院通常会判决其继续履行过户手续。
若赠与未明确是给一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有协议且合法有效,按协议判;无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分割。
若赠与房产未过户且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在房产所有权转移前,除经过公证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外,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法院会支持撤销。
三、赠与房产离婚时过户手续是否受法律保护
赠与房产在离婚时办理过户手续通常受法律保护,但有前提条件。
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离婚时若按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完备、符合法律规定,过户行为就受法律保护。例如,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产赠与对方,双方依约办理过户,这符合意思自治原则。不过,若赠与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此时过户手续可能不受法律完全保护。
在探讨赠与房产离婚怎么判时,除了基本的判决情况,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赠与房产时约定了仅赠与一方,但在后续夫妻生活中另一方对该房产有一定的资金投入用于装修等,离婚时这部分投入该如何处理。另外,赠与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增值,增值部分又该如何分配。这些情况在现实离婚案件中也较为常见。如果你在赠与房产离婚判决以及相关资金投入处理、增值部分分配等问题上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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