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最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的什么负责
职工发生工伤,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三、职工发生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职工发生工伤,医疗费承担主体分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需偿还;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此外,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职工发生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关乎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当了解了怎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鉴定结果出来后,若对结论有异议该如何处理,以及不同等级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在后续赔偿和待遇上会有怎样的差异。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工伤职工来说同样关键。你是否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方面还有诸多疑问呢?若对劳动能力鉴定后的相关事宜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助你明晰工伤处理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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