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伤残鉴定可以多次鉴定吗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进行多次鉴定。一般而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若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而言,自工伤认定作出后,等病情稳定就可申请。比如骨折类,在拆除固定装置后基本能判断恢复情况,此时申请较合适。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三、工伤伤残鉴定三级赔偿标准是啥
工伤伤残鉴定三级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直至退休或死亡。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生活护理费: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按月支付。
若单位未参保,上述费用由单位承担。
工伤伤残鉴定是可以多次鉴定的。但要注意,多次鉴定需满足一定条件且遵循相关程序。比如首次鉴定结论出来后,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多次鉴定能让职工更准确地了解自身伤残情况,保障自身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材料的准备等诸多细节问题。如果您在工伤伤残鉴定多次鉴定方面还有诸如如何选择合适鉴定机构、再次鉴定时需补充哪些材料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助您顺利解决工伤伤残鉴定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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