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介绍
桂林蒋丽丽律师:法律领域的卓越领航者
在桂林法律界,桂林蒋丽丽律师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星。她是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是备受信赖的资深法律专业人士。
蒋丽丽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律院校,扎实的法学知识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她擅长的法律领域极为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劳动工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行政诉讼等。
在刑事辩护方面,她如同技艺高超的棋手,精准布局。比如单某某、郑某某夫妻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她凭借出色辩护技巧说服法院对郑某某适用缓刑;冯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她为其整理无罪证据,成功说服检察院不予逮捕。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她恰似细腻的情感调解员。跨国离婚案里,她帮助唐某一次诉讼即离婚;家庭暴力离婚案中,助力文某某首次诉讼离婚并获孩子抚养权。在侵权/工伤赔偿领域,她又像正义的坚定守护者。为未成年人黄某某争取到人格权侵权赔偿;帮杨某代理工伤认定申请及赔偿,获88万赔偿款。
蒋丽丽律师担任桂林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诸多职务,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赢得众多客户高度评价,是值得信赖的桂林蒋丽丽律师,是法律领域的卓越领航者。
二、经典案例
案件背景:2015年12月6日,在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邕宾旧路同罗坡路段,被告人欧X某手持斧头强行逼停被害人方X驾驶的从宾阳开往南宁的普班专线客车,挥舞斧头威胁方X索要钱财,欧X则在一旁配合,最终方X被迫交出50元。客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了全过程,方X随后报警。欧X某当天下午喝完酒叫欧X来接,买斧头准备盖房子,途中尿急停车小便时实施了抢劫行为。案发后,二人于2015年12月25日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欧X某因吸毒在2016年9月12日至24日被行政拘留十二日,二人退回赃款50元暂存于法院账户。
律师介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律师接手此案。通过仔细研读案件卷宗,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了解案件细节,对案件进行了初步研判。
办案过程:律师深入剖析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把握要点。依据事实和法律条文,提出欧X某具有自首情节,欧X是从犯且有自首情节。在法庭上,律师充分阐述辩护观点,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二人犯抢劫罪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二人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欧X某持斧头威胁为主犯,欧X收取钱财为主犯但作用相对较小,二人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构成自首,退赃也酌情从轻处罚,二人被羁押的44日依法折抵刑期。最终法院判决:欧X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欧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二人退还的50元发还被害人方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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