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要怎么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妇女的,也可暂予监外执行。
申请流程上,罪犯及其亲属可向服刑单位提出申请。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向决定或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二、监外执行有哪些具体的申请条件
监外执行申请条件如下:
首先,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其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再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监外执行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监外执行申请被驳回,可能有以下原因:
一是不符合法定条件。比如不满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
二是存在社会危险性。若综合评估认为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如可能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申请会被驳回。
三是审核程序问题。例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格式,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等,导致无法通过正常审核流程。
若申请被驳回,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详细陈述理由,争取合理解决。
在了解要怎么监外执行后,想必你对其具体流程有了一定认识。但监外执行涉及的细节还有不少。比如监外执行期间若违反规定会有怎样的后果,是会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还是会面临其他处罚?又或者监外执行期满后该如何处理,是恢复正常刑罚执行,还是有其他安排?这些问题可能会让你感到困惑。若你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消除你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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