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也就是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仍有意为之。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情节严重一般指造成公民财产或法人、其他组织重大经济损失,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等严重后果等情形。
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需同时满足上述主客观要件,依据法律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三、行政枉法裁判罪如何进行立案侦查
行政枉法裁判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当我们探讨如何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时,除了文章中阐述的主要构成要件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司法实践中,一些看似轻微的偏离公正裁判的行为,若累积起来达到一定程度,也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此罪。还有,当行政枉法裁判行为与其他相关违法行为存在牵连关系时,该如何准确认定和量刑。这些复杂的情况在实际法律判定中都有着重要意义。你是否对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及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呢?如果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解开法律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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