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办法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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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产生。2、有备无患、应急迅速 成立应急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3、政府牵头、协同作战。4、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各国各地的产业结构不同。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办法都有哪些?

今年,由于环境污染的加剧,我们在生活中已经能很清晰感受到由此带来的对生活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颁布境污染事故处理办法来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管理,那具体有哪些内容?请看律图小编整理的以下内容。

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办法的内容

防范和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既能对污染隐患进行监控和警告,又能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实施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快速监测和应急处理的应急系统,已显得十分必要。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办法有以下措施内容:

1、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办法指导原则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产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将其危害减少到最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处理并做出安全性评价。

(2)有备无患、应急迅速 成立应急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应急系统是针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建立的,但在平时也能为环境保护的其他工作提供支持与服务。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政府牵头、协同作战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一般单靠环保部门的努力是无法快速有效地妥善处理的,因此,遇到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当地或上级政府部门,由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相互合作、协同作战,做到全力以赴、尽职尽责。

(4)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各国各地的产业结构不同、污染事故类型各异的特点,抓住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装备的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研究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逐步形成相应的完整的应急监测体系。

2、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办法的组织机构

为了应付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以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程序为框架,依据部门间行政职能的划分,设立的应急组织如下。

(1)应急委员会 由当地政府和环保、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是应急系统组织机构中最高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审定突发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协调各执行部门之间关系,在处理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行动。

(2)应急办公室 是应急组织中的长期设立的机构。为了便于日常管理工作,可由环保部门各科室和监测站的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制定应急计划并加以实施,建立技术储备,接收污染事故报警;处理处置一般性污染事故,对于重大污染事故在报告应急委员会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先遣处理。

(3)应急专业组 应急专业组成员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它的作用是在应急响应时提供包括监测评价、技术咨询、公安消防、医学救援工程抢险等方面的专业支持。

我国针对环境污染而做出的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办法中,为了保证其实施的效力与达到一定效果,我们必须做到上面提到的实事求是的原则,正视污染程度并加以治理,其次还需要建立一套治理污染的完整的管理体系与组织机构,强化管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周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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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的定性是怎样的,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对污染环境罪定性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危害公共卫生的一种罪行,侵害的法益是环境资源。 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 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环境污染罪的最新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7日通报,据统计,1月至11月,全国有7481人因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中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1340人。最高检与有关部门联合督导了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案件。安徽省院对媒体曝光的池州东至县化工业园污染事件、蚌埠五河县“酱油湖”事件处理有力,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污染环境案件2件,已经立案2件8人。广东省院对媒体广泛报道的练江流域污染事件全程跟踪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4人,批捕4人,2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
污染环境罪怎么量刑,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污染环境罪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污染环境罪共犯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共犯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污染环境罪的共犯怎么处罚 《解释》第七条重申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规则,规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这里涉及到违法和犯罪的概念区别: 从广义上说,“违法”与“犯罪”是一对属种关系的概念,即所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犯罪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因而也是违法行为。所以“违法”包括“犯罪”。 违法,有作为的违法和的违法两类。“作为”的违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准做的行为,行为人做了。比如法律规定不准,那么就是作为的违法。“”的违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做的行为,行为人没做。比如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在处罚决定作出前,向当事人告知其违法的事实、对其作出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那么没有告知便作出行政处罚,就是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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