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否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判断合同是否因恶意串通而无效,需考量双方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即明知行为会损害第三人利益仍有意为之;且双方之间有相互勾结、通谋的行为;客观上该合同已对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若合同被认定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是否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为谋取私利相互勾结通谋,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而订立合同,该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认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需从以下方面判断:一是主观恶意,即双方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故意,他们明知行为会损害第三人利益仍积极为之;二是有串通行为,双方为达成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目的,相互配合、通谋实施一定行为;三是客观上损害了第三人利益,该利益是合法权益,如财产权等。 若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该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第三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该行为无效,要求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因该行为遭受损失,还可要求恶意串通方赔偿损失。
当探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否无效时,我们知道这种合同确实是无效的。但这里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第三人因该恶意串通合同遭受了损失,那么受损方有权要求恶意串通的双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恶意串通也是关键一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果您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受损后的赔偿途径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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