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人死后房子的继承遵循《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
首先,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若没有上述情况,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需注意,农村房屋虽可继承,但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继承人不论是否为农村户口,都能继承房屋,但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当房屋自然坍塌或无法居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
二、农村人死后房子怎么处理
农村人死后,其房子处理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若死者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按遗嘱内容分配房子,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平等继承房子。
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继承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若继承人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虽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可继承房子所有权,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房子直至自然倒塌。
若死者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房子收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农村人死后房子归谁所有
农村人死后房子归属需分情况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比如遗嘱指定房子由子女甲继承,那么甲获得房屋所有权。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房屋与宅基地不可分。继承人若为本村集体成员,可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若不是本村集体成员,也可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宅基地,但房屋不得翻建、重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在探讨农村人死后房子归谁继承这一问题时,我们了解到有多种情况。一般来说,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那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他们在房屋使用和处置上又会面临哪些问题呢?比如,部分继承人可能希望对房屋进行修缮或改造,而其他继承人不同意,这种矛盾该如何解决?还有,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屋的价值评估有分歧,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实际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倘若你对农村房屋继承后的相关事宜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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