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被强拆后,有效诉讼期为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被强拆后要尽快启动诉讼程序,在规定的诉讼期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子被强拆了诉讼期是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房子被强拆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的,期限是15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注意,要尽快在法定诉讼期内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房子被强拆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若房子被强拆,公安不立案,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你有权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认为该理由不成立,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同时,你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此外,你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收集强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房子被强拆后,确定有效诉讼期很关键。一般来说,行政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过,如果存在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情况,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要是对房子被强拆后的诉讼期、诉讼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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