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当作遗产继承。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因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会间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这并非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也就是说,继承人基于对房屋的继承而获得对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益。若房屋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会被集体收回。此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继承房屋后,只能维持现状、不得翻建改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一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取得的权益不容他人非法侵犯,若他人未经允许在其宅基地上进行建设等行为,构成侵权,使用权人可依法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另一方面,在面临征收等情况时,宅基地使用权人可获得合理补偿。不过,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若违反相关规定,可能无法得到完全的法律保护。
三、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赠与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赠与。
依据相关法律,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其使用权主体具有特定性,通常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相关联。所以,宅基地使用权赠与的受赠人一般需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就是受赠人本身没有宅基地或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赠与双方要签订赠与协议,且该赠与行为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之后,要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以保障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受赠人的权益。若赠与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难以获得法律认可。
宅基地使用权可当作遗产继承吗?这个问题背后藏着不少实际场景的法律细节值得关注。比如,若宅基地上建有合法建造的房屋,子女继承房屋后,能否继续使用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毕竟宅基地使用权本身通常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绑定,但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此时“地随房走”的原则如何具体适用?还有,若继承人已转为城镇户口,继承房屋后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后续流转限制等有哪些特殊规定?这些细节问题往往容易让人混淆。如果您对宅基地继承中的房屋与使用权衔接、不同身份继承人的权利边界等问题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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