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的对象是什么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的对象是法定的正在使用中的特定交通工具。主要包括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这些交通工具具有机动性强、速度快、运载量大等特点,一旦遭受破坏,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损失。
“正在使用中”不仅指正在行驶或飞行过程中,还包括处于随时使用的状态,如交付使用停机待用的。破坏非法定的交通工具,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因其一般不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不构成本罪。若造成财产损失,可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是哪些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对象是法定的正在使用中的特定交通工具。包括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火车是铁路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汽车一般指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等大型载人载物车辆;电车是以电力驱动在轨道或特定线路行驶的车辆;船只是水上运输工具;航空器指飞机等空中运输工具。
这些交通工具须处于正在使用状态,包括运行中和交付使用停机待用。因为只有破坏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才会危害公共安全。若破坏的是尚未交付使用、正在修理或储存中的交通工具,一般不构成本罪。
三、破坏交通工具罪什么情况下量刑
破坏交通工具,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判断是否构成此罪,关键在于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通常看破坏的手段、部位等。若对交通工具的关键装置、部件进行破坏,像破坏刹车系统、发动机等,一般会认定足以产生危险。如果破坏程度轻微,不影响交通工具安全行驶,则不构成此罪。此外,主观上需是故意破坏,过失不构成本罪。
当明确“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的对象是什么”后,还需知晓该罪的关键构成细节。必须针对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若损坏未投入运营的车辆、船只则不构成本罪。此外,主观上需出于故意,且行为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您遇到类似行为认定、责任划分困惑,或是想进一步了解不同损坏程度对应的处罚标准,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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