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吸案中财务人员工资是否算赃物需分情况判断。
若财务人员明知所在单位或个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仍参与其中并领取工资,那么该工资可能被认定为赃物。因为其工资收入本质上来源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所得,属于犯罪收益的一部分,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缴。
但如果财务人员并不知晓单位存在非吸行为,且其工资是基于正常劳动付出获得的合理报酬,那么通常不应认定为赃物。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对财务人员工资的性质进行综合考量。若工资明显高于同行业正常水平,超出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二、非吸案财务人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非吸案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若财务人员明知所在单位或个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仍提供帮助,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依据情形不同,责任有别。若财务人员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财务人员不知情,未实施相关违法协助行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责任需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
三、非吸案财务人员需要追责么
非吸案中财务人员是否追责,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财务人员明知所在单位或个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仍提供财务协助,如参与资金收取、流转、记账等关键环节,构成犯罪共犯,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依其在犯罪中作用区分主从犯,若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为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若财务人员不知情,仅依正常工作职责处理财务事务,未实质参与非吸活动,则通常不担责。判断是否知情,需综合其工作经验、认知能力、获取信息等因素。总之,关键看是否明知且参与非吸行为。
关于非吸案财务人员工资算赃物吗,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需结合财务人员的主观认知与参与程度判断。若财务人员明知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仍积极参与资金核算、转账等核心工作,其工资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所得需追缴;若仅按常规流程处理合法业务、不知情参与,工资则大概率不属赃物。如果您正困惑亲友涉非吸案中财务人员工资的定性,或想了解这类人员的责任认定、工资追缴流程等细节,别再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析,帮您理清法律边界,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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