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代位权委托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7-08
浏览10w+
杨爪律师
杨爪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39人
专家导读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愿意将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全部赔偿的行为。委付是被保险人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是一种经常用于海上保险的赔偿制度。
物上代位权委托是什么意思

一、物上代位权的概念

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

担保法》第51条规定:“抵押人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物上代位一般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所谓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殊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索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由此而获得额外的收益。

二、物上代位权的取得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是通过委付,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2)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

(3)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4)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委付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愿意将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全部赔偿的行为。委付是被保险人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是一种经常用于海上保险的赔偿制度。保险人接受委付后,不仅取得保险标的物的权利,而且包括标的物下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保险人是否接受委付应谨慎从事。

物上代位权可以说是一种所有权的代位,在实务中,保险人一旦取得物上代位权,就拥有了该受损标的的所有权。处理该受损标的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保险人所有,保险人只能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标的的部分权利。以上是关于“物上代位权委托”相关问题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物上代位权委托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3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1****500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775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835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委托合同纠纷中的委托代理是什么?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委托培训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如果没约定资质条件,事后以此反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一、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区分 在实践中经常将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相混淆,从而不利于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非必然并存。代理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代理权,代理权又可分为基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代理和基于指定或有关机关组织的指定代理。 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委托事务的义务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纠纷案由 合同纠纷的案由有139种,其中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由只有8种,其中包括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专利代理纠纷、商标代理纠纷、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保险代理纠纷。
1.4k浏览
我在单位上班,需要签订一份合同,需要找人做指定代表,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呢?
[律师回复]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案例常常发生,越来越多的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来帮自己处理事情,但是这个的权限等要尤其注意,不注意打的话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呢?我们需要注意哪些呢?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什么呢?<br/>一、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含义<br/>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br/>二、委托代理人特点<br/>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br/>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br/>第<br/>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br/>第<br/>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br/>依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委托代理人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br/>委托代理是在诉讼上为当事人提供方便,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代理制度。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因某些原因难以亲自诉讼,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需要在诉讼上获得他人的帮助,这就需要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当事人通过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br/>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关系<br/>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不是同一个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依法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是公司的法定的当然的代表人。<br/>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公司的临时授权,在代理权限内代表公司对外履行事务的人,其代表公司履行事务的权利来自于公司的授权而非法律规定。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不是同一个人。<br/>从以上知识可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当我们有需要时,我们可以请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我们的一定权力。
1.3w浏览
委托代理合同电子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 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 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如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甲方如依本合同 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304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物上代位权委托是什么意思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34****923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8****57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338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