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伤害案件在调解撤案后一般不算犯罪。轻伤害案件多属刑事自诉案件或可公诉可自诉案件。若受害者自诉,在法院宣判前,双方调解达成和解,受害者自愿撤诉,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不认定犯罪。
即便为公诉案件,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和解,司法机关可根据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在起诉后由法院从轻处罚。只要最终未被法院判决有罪,就不算有犯罪记录。
二、轻伤害调解未移送检察院怎么办
轻伤害案件调解后未移送检察院,若当事人是被害人,认为应追究刑事责任,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此类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若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调解成功后案件未移送检察院,意味着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需确认是否达成有效调解协议,且履行了相关赔偿等义务。若达成协议且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可撤案。若之后发现有新证据证明其犯罪,仍可能启动刑事程序。
三、轻伤害调解后能否继续追诉
轻伤害案件调解后,仍存在继续追诉的可能性。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于可公诉也可自诉的案件。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通常会出具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如果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达成调解,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若犯罪行为严重,即便调解,检察院仍可能提起公诉,继续追诉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若是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自诉,调解后被害人自愿撤诉的,一般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仍可重新起诉。
当我们探讨轻伤害调解撤案算不算犯罪的时候,需明确几个关键细节:调解撤案仅代表民事赔偿等环节达成和解,并不直接等同于“不算犯罪”。若轻伤害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即使调解撤案,若未依法撤销刑事立案,仍可能留下刑事案底;此外,调解后一方反悔,是否会重新启动刑事追责程序,也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这些问题涉及刑事诉讼与民事和解的交叉,非专业人士难以精准把握。若您正面临轻伤害案件的调解撤案问题,或是对后续案底影响、反悔后的处理等细节存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清楚,避免后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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