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证据:
损害证据,能证明侵权行为发生、过程及结果。如因交通事故致精神损害,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有购买凭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伤情证据,证明精神受损害程度。包括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证明因侵权导致的精神障碍;若有心理评估,需提供专业机构的评估报告。
因果关系证据,证明精神损害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例如证人证言,证明侵权行为发生时原告的精神状态变化;视听资料,记录侵权行为发生过程及原告当时的反应。
此外,还需证据证明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如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相关证据。
二、精神损失费赔偿有无上限
精神损失费赔偿没有统一法定上限。其数额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类型判决的精神损失费差异较大。例如,在一些轻微侵权案件中,精神损失费可能仅为几千元;而在严重侵权如致人残疾、死亡或造成重大精神创伤案件里,赔偿数额可能较高,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判定。
三、精神损失费没伤残能赔吗
没伤残也可能获赔精神损失费。依据民法典,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也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即便未构成伤残,但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带来严重精神痛苦,如毁人容貌、当众恶意侮辱诽谤等,法院会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判定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及确定赔偿数额。
除了明确精神损失费赔偿需哪些证据,实践中不少人还会困惑。哪些情形下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侵权导致人身伤残、名誉权/隐私权被非法侵害、近亲属因侵权行为死亡等情况,才符合法定主张条件。另外,证据收集时要注意细节:比如医疗记录需完整反映精神痛苦的诊断,证人证言要明确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的关联,电子证据需保留原始载体避免篡改。若你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主张条件,或对证据收集、赔偿数额计算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你梳理思路、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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