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村宅基地同村间如何转让
农村宅基地同村转让需符合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应流程。条件上,转让方需有两处以上农村住房,受让方无宅基地且为村集体成员,转让应经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需随住房一并转让。
流程方面,首先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转让意向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关键内容。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证、转让合同等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再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批通过,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转让才正式生效。需注意,转让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散水归谁使用
农村宅基地建房散水的使用归属需分情况确定。一般而言,若散水在宅基地使用证登记范围内,其使用权归宅基地使用权人。这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对登记范围内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益。
若散水部分超出宅基地登记范围,超出部分属于集体土地,村民不能独占使用。使用散水时不得损害相邻方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因排水等问题影响邻居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若因散水使用产生相邻权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村委会等调解;调解无果,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
三、农村宅基地无证被占咋处理
农村宅基地无证被占,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收集能证明对该宅基地有使用权益的证据,如村委会证明、建房用料购买凭证等。然后与占用人协商,要求其返还宅基地,停止侵权行为。若协商无果,可申请乡镇政府进行调解处理。乡镇政府会依据相关规定和事实,对争议作出调解或处理决定。若对乡镇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不涉及政府处理前置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占用人返还宅基地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
当我们了解农村宅基地同村间如何转让的基本规则后,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要留意:一是受让方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且无其他宅基地使用权,若违反该规定,转让可能被认定无效;二是转让后需及时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未登记的转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权益难以充分保障。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受让方资格审核、登记材料准备、转让协议效力认定等具体疑问,或是担心后续产生宅基地纠纷,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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