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嫌疑人可以被监视居住的情况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被监视居住: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嫌疑人可以主动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吗
嫌疑人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取保候审。若符合法定情形,申请会获支持。依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时应解除。
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措施不当,或期限届满等,可书面申请解除。申请时需说明申请理由和事实依据。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认为符合解除条件,会及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退还保证金;若不符合,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嫌疑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嫌疑人可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如下: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嫌疑人需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过,能否成功办理,最终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和嫌疑人情况综合判断决定。
当我们了解嫌疑人可以被监视居住的情况是怎样的之后,还有几个与该措施紧密相关的细节值得注意。比如,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通常优先选择嫌疑人的固定住处;若其无固定住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严禁在羁押场所或专门办案场所开展。此外,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公检法机关在同一案件中不得重复计算该期限。如果您对监视居住的具体适用条件、执行期间的权利义务,或是遇到相关情形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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