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监视居住后何时会被收监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出现以下情形可能会被收监,即予以逮捕:在监视居住期间,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还有其他犯罪;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对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因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而被监视居住的,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等。
二、监视居住后是否多会判实刑
监视居住后不一定会判实刑。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与最终是否判实刑没有必然联系。
法院判决是否实刑,主要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若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可能会判处缓刑等非实刑。若犯罪行为严重,依法应判处实刑的,法院会作出相应判决。所以监视居住只是一种程序上的措施,不能据此推断最终的刑罚结果。
三、监视居住后传讯最长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讯,每次传讯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讯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同时,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两次传讯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讯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关于监视居住后何时会被收监,很多人误以为有固定时限,实则取决于案件进展及法定情形:若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居所、干扰证人作证),或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认为需逮捕,又或法院判决后需执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适合缓刑,都可能触发收监。这些情形无统一时间,需结合个案证据判断。若您正面临监视居住相关问题,不清楚后续是否会被收监、如何应对可能的收监情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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