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中有一方偷偷借高利贷属重大过错么
夫妻一方偷偷借高利贷一般不认定为重大过错。重大过错通常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
一方偷偷借高利贷,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因此导致家庭财产受损、影响正常生活,虽不构成法定重大过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可能适当倾向未借款方。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二、夫妻中有一方无行为能力会如何判
夫妻一方无行为能力的判决情况需分不同情形。若涉及离婚诉讼,因无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表达意愿,需先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有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会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对无行为能力方给予适当照顾。
在财产方面,会保障无行为能力方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多分配财产以维持其生活。若涉及监护权问题,法院会根据有利于无行为能力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总之,法院会在保障无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三、夫妻中有一方为股东欠债该怎样处理
夫妻一方为股东欠债,需区分债务性质处理。若该债务为股东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产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个人债务,由股东以个人财产清偿,其配偶无清偿义务。
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及股东个人财产偿还。若股东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股权,在执行时可能会涉及对股权的处置,但需保障配偶合法权益。
夫妻中有一方偷偷借高利贷属重大过错么?除了明确该行为是否构成过错,还需关注两个核心延伸问题:其一,若高利贷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仅用于个人挥霍,不仅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过错方无需共同偿还;其二,离婚时若能证明该行为系恶意举债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可作为过错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多分财产,甚至主张损害赔偿。但实际中,“偷偷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举证常存在难点,若您正面临此类纠纷,对过错认定、债务划分、财产分割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梳理证据、明确权益边界。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