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5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

1、有限合伙制;

2、公司制;

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

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且规模要达到1亿以上。门槛太高,穷光蛋根本想都不用想。  合伙制没有注册资金限制,税收不高,是私募基金的理想组织形式。

二、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

下面主要给大家说说有限合伙制的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这是由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合伙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出资并对合伙企业有限责任。管理人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负责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并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设立应当遵循《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三、私募基金如何设立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再只限于自然人了,企业也可以成为合伙人;

2、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来说很重要,必须要有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规定,只是规定了认缴或者实际交付的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对于合伙企业的设立也有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范围;

(五)合伙企业类型;

(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其实,私募基金主要是包括有限合伙制、公司制以及信托制。关于私募基金如何设立这个问题,我们在进行设立的时候,首先要准备好书面合伙协议以及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认证等,然后再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设立就可以了,大家一定要记清楚。

私募基金其主要包括有公司制、信托制、有限合伙制这三种形式,对于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内容,则是由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进行合伙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而且要签订合伙书面协议,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设立即可。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3****6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伙联营·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1****991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275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43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设多大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2、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5、其他条件。
25浏览 2024-09-15
私募基金设立分类有哪些?
1、公司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式私募基金(如“股胜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有: 1、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5、其他条件。
40浏览 2024-09-18
合伙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1 购买门槛较高。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没有公开的推广;同时,其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2、收取20%超额业绩费。当私募基金产生盈利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会提取其中的20%作为回报。但该超额业绩费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律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2、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5、其他条件。
18浏览 2024-09-04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的基金最低投资金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您推荐】荔湾区馆陶县万江区满城县栾城县企石镇番禺区我们知道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又分为有限合伙制,制和信托制,有限合伙制对投资门槛无特别要求,管理人员由普通合伙人决定,那么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最低起投金额是多少呢为你解答。<br/>一、什么是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并通过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此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具有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灵活等特点。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于各合伙人的财产。作为一个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性和稳定性。<br/>二、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最低起投金额在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中,有限合伙人的投入占有限合伙资金的90%以上,很多情况下为99%,普通合伙人仅需出资10%内的资金。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伙事务一般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但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将合伙事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执行。目前,由于我国对于外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尚未放开,同时囿于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的限制,造成外资直接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由外资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并通过垄断贸易安排获得普通合伙人的利润,即成为一种变通的解决方案。普通合伙人将合伙事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执行,应当遵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但在《合同法》环境下,委托管理机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其<br/>一,委托关系可随时解除,法律关系不稳定。但是,如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br/>二,只有在基金管理存在过错的的情况下,才承担投资失败的法律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相比,责任较轻,约束不够。
316浏览
私募基金是有限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之1、有限合伙企业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式私募基金(如“股胜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律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2、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5、其他条件。
38浏览 2024-09-10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制是什么?
合伙制私募基金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们和不超过49人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的一只私募基金。不同以往合伙制私募基金只能投资PE类投资,合伙制私募基金也能开设账户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最低投资金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您推荐】荔湾区馆陶县万江区满城县栾城县企石镇番禺区我们知道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又分为有限合伙制,制和信托制,有限合伙制对投资门槛无特别要求,管理人员由普通合伙人决定,那么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最低起投金额是多少呢为你解答。<br/>一、什么是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并通过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此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具有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灵活等特点。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于各合伙人的财产。作为一个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性和稳定性。<br/>二、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最低起投金额在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中,有限合伙人的投入占有限合伙资金的90%以上,很多情况下为99%,普通合伙人仅需出资10%内的资金。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伙事务一般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但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将合伙事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执行。目前,由于我国对于外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尚未放开,同时囿于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的限制,造成外资直接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存在一定的障碍。因此,由外资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并通过垄断贸易安排获得普通合伙人的利润,即成为一种变通的解决方案。普通合伙人将合伙事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执行,应当遵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但在《合同法》环境下,委托管理机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其<br/>一,委托关系可随时解除,法律关系不稳定。但是,如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br/>二,只有在基金管理存在过错的的情况下,才承担投资失败的法律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相比,责任较轻,约束不够。
40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合伙联营 >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设立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81****711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8****288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145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