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父母遗产儿女应如何进行分配
父母遗产分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分配;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协商不成,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父母遗产儿子去世后媳妇有份吗
首先需明确继承关系。若儿子先于父母去世,儿子应继承的父母遗产份额,儿媳一般无直接继承权。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婆去世后,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从法定继承角度,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儿子去世后,其应得份额通常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即由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
不过,若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将遗产指定给儿媳,那么儿媳可依遗嘱继承。所以,一般情况下儿媳没有份,但尽主要赡养义务或有遗嘱指定时除外。
三、父母遗产儿女该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中,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首先看父母是否留有遗嘱,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会不均等分配,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具体分配时,需对遗产范围准确界定,再依据上述规则进行分配。
当明确父母遗产儿女应如何进行分配的基础原则(如法定继承下的均等份额)后,仍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需注意:一是若父母生前订立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自书、代书、公证等)是否具有优先效力?二是若儿女中存在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情况,分配时是否需予以特殊照顾?这些细节往往直接影响实际继承结果,并非简单“平分”就能解决。若您正面临遗嘱效力认定、特殊子女权益保障等具体困惑,或是对自身继承份额有疑问,别再纠结模糊的规则。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拆解具体情形,给出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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