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事诉讼的费用究竟由哪一方支付
民事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也可能自行负担费用,如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二、民事诉讼的期限具体是多久
民事诉讼期限分不同阶段。
立案方面,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一审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审审限,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限,适用一审程序再审的,按一审审限;适用二审程序再审的,按二审审限。
三、民事诉讼的侵权行为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侵权行为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一般需满足四个要件:一是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二是有损害事实存在,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侵权行为类型多样,如侵犯财产权的盗窃、毁坏财物;侵犯人身权的故意伤害、诽谤等。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权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民事诉讼的费用究竟由哪一方支付,除了败诉方承担这一基本规则外,还有不少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形:比如原告撤诉时,案件受理费可减半收取;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费用负担可协商确定;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还能申请司法救助减免部分费用。另外,上诉案件的费用承担与一审不同,若上诉人仅部分胜诉,费用可能按胜诉比例分担。如果您在准备民事诉讼时,对费用计算标准、减免申请流程、上诉费用负担等细节仍有疑问,或是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费用减免条件,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所有费用相关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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