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观专利恶意诉讼的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恶意,即明知自己的权利基础不稳固,却意图通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或达到其他不正当目的。例如,专利权人明知其外观设计专利可能因缺乏新颖性等不符合授权条件,仍提起诉讼。
客观方面,一是看其提起的诉讼是否缺乏合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如外观设计专利明显与现有设计无实质性差异,却指控他人侵权。二是看是否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如因应对诉讼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和商誉损失等。三是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需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该恶意诉讼行为直接导致的。
若符合上述主客观条件,通常可认定为外观专利恶意诉讼,被侵权人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外观专利恶意申请应对措施有哪些
应对外观专利恶意申请,可采取以下措施。
行政途径上,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该外观专利申请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意见陈述,指出其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授权要件,请求驳回申请。若该恶意专利已获授权,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提供证据证明该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无明显区别等。
司法途径方面,若因恶意申请遭受损失,可收集相关证据,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恶意申请人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同时,在日常经营中,企业自身应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及时为自身设计申请外观专利,保留设计创作过程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应对恶意申请时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自身权利。
三、外观专利恶意诉讼怎么处理的
若遭遇外观专利恶意诉讼,可从以下方面应对。首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无正当理由提起诉讼,如对方明知专利无效仍起诉、恶意阻止竞争等证据材料。然后在诉讼中积极抗辩,可向法院指出对方恶意诉讼行为,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还可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若专利被宣告无效,对方诉讼基础将丧失。此外,若因恶意诉讼遭受损失,如律师费、营业损失等,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另行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恶意诉讼行为,追究恶意诉讼方责任。
当我们明确外观专利恶意诉讼认定标准是什么之后,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一是若被认定为恶意诉讼,起诉方可能需承担对方因应诉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法院的罚款、拘留等处罚;二是实践中,被起诉方需如何收集证据(如专利检索报告、对方此前类似恶意起诉记录等)来证明对方存在恶意。如果您正面临外观专利恶意诉讼的困扰,或是需要进一步了解认定后的责任承担、证据收集技巧等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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