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女方对于男方婚前公司是否有份
一般情况下,男方婚前的公司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女方通常无份额。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婚后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女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该部分出资及对应的增值收益女方有权益。另外,婚后男方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经营公司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公司分红等收益女方有权分割。若公司股权在婚后发生增值,对于因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仍为男方个人财产;若是因夫妻双方共同管理、经营等主观努力导致的增值,女方有权主张分割。
二、女方对于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怎么办
若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可按如下法律规定应对。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其中后两种情形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应先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情形。若不符合,可拒绝返还;若符合,双方可先协商返还数额。协商不成,男方起诉的,女方应积极应诉,准备好能证明自身主张的证据,如共同生活支出凭证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女方对于男方婚前房产是否不能分割
一般情况下,男方婚前房产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婚后双方对该房产有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约定处理,女方可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男方婚前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可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补偿。总之,不能绝对说女方对男方婚前房产不能分割,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关于女方对于男方婚前公司是否有份,除了明确婚前公司本身通常属男方个人财产外,还有两个关键延伸问题需厘清:一是婚后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若女方参与经营管理、或收益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则该部分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二是婚前公司股权婚后的增值部分,若增值源于男方个人经营且未用共同财产,则属个人,但若是共同经营导致增值,则女方可主张份额。若您对婚前公司婚后收益分割、股权增值认定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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