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该请求有时间限制,而不是“离婚有效期”。
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旦超过该期限,受胁迫方就丧失请求法院撤销婚姻的权利,婚姻关系合法存续,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二、胁迫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胁迫婚姻属可撤销婚姻。依据《民法典》,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此外,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受胁迫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胁迫行为的录音、证人证言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胁迫婚姻的离婚正常如何处理
胁迫婚姻并非按正常离婚程序处理,受胁迫方应通过撤销婚姻来解决。依据《民法典》,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注意,这里的“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一旦婚姻被撤销,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当我们了解胁迫婚姻的离婚有效期是什么之后,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厘清。胁迫婚姻的认定需满足“胁迫”的具体情形(如以一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申请撤销婚姻除了时效要求,还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另外,撤销婚姻后与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规则有何不同?这些细节常被忽略,却直接影响权益维护。如果您正面临胁迫婚姻相关困惑,比如不确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时效计算存疑,或需了解后续权益处理方案,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厘清权益边界。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