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仲裁中认定胁迫签的协议,需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看是否存在胁迫的事实,如一方以给另一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次,要考虑胁迫的程度,是否达到使对方产生恐惧并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的程度。若存在上述情况,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仲裁庭会综合全案证据,对胁迫的存在与否及其程度进行判断,以公正合理地作出裁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仲裁如何认定重大失职
仲裁认定重大失职,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看行为是否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如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职责、代理人违背委托合同义务等。其次,判断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通常需有较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正常运营秩序等情况。再者,考量主观过错程度,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更易被认定为重大失职,如存在明显的疏忽大意、未履行基本注意义务等。另外,要结合行业惯例和合理的职业标准,不同行业对职责要求有差异。仲裁机构会结合全案证据,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来认定是否构成重大失职,以作出合理裁决。
三、仲裁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仲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通常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首先看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其次,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医疗等生活费用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也属此类。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仲裁中会综合审查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准确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我们聚焦仲裁如何认定胁迫签的协议时,除了需明确仲裁庭通常会从胁迫行为的真实性、是否足以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维度审查外,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值得延伸:一是若仲裁认定协议系胁迫签订,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胁迫事由之日起多久内申请撤销?二是胁迫行为的举证责任是由主张胁迫的一方承担,还是由对方举证反驳?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权利救济的时效与成败。若你正面临仲裁中关于胁迫签协议的认定争议,或对后续撤销程序、举证要点存在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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