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方全责要求走保险是否可行
对方全责要求走保险是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有义务对无责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保险是其转移赔偿风险的常见方式。
全责方通常可通过其购买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等进行理赔。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若其有商业三者险,可由商业险继续赔付。
无责方应积极配合对方走保险流程,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定损等。若全责方拒绝走保险或拖延赔偿,无责方可以通过协商、向其保险公司投诉,甚至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方全责走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对方全责走保险,赔偿范围需根据具体险种确定。交强险方面,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含医药费、诊疗费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商业三者险,其赔偿范围与交强险类似,但保额更高,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进行补充赔偿。若造成人身伤亡,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医疗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失则赔偿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施救费用等。
三、对方全责保险赔偿含哪些项目
对方全责时,其保险赔偿项目通常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情况。
交强险赔偿项目有:死亡伤残赔偿(含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等)、医疗费用赔偿(含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财产损失赔偿。
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与交强险类似,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进行补充赔偿。一般涵盖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误工费、护理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财产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如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坏费用等。
在探讨对方全责要求走保险是否可行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当对方走保险后,可能会涉及到理赔额度的问题,若实际损失超过保险理赔额度,超出部分对方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呢?另外,走保险流程可能会影响对方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用,对方可能因此在后续赔偿协商中产生抵触情绪。如果遇到这些情况该如何妥善处理呢?如果你对对方全责走保险后的理赔额度、后续协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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