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哪个人来承担
租赁物损坏责任承担需区分情况。若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如租赁物自身质量问题、不可抗力等导致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因维修影响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若因承租人保管不善致使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按约定方法或租赁物性质使用,致租赁物合理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致损坏,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租赁物损坏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租赁物损坏责任承担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如租赁物自身质量问题、自然损耗或不可抗力致其损坏,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且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协助索赔。若因承租人保管不善或未按约定方法、租赁物性质使用致其损坏,承租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依双方约定处理;无约定,承租人一般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
三、租赁物损坏要如何处理
租赁物损坏的处理方式需区分不同情况。若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租赁物损坏,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可要求其修复或赔偿损失。例如,承租人不当使用致家电损坏,就需维修或赔偿。 若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损坏,如正常使用的自然损耗,承租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出租人应履行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且因维修影响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若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当我们探讨租赁物损坏责任该由谁承担时,除了明确一般规则,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留意。比如在因承租人正常使用导致的合理损耗,虽无需担责,但要及时通知出租人。而若因承租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坏,责任显然应由承租人承担。但要是租赁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致使损坏,那么出租人可能也需承担相应责任。你在租赁过程中是否遇到过租赁物损坏的情况,对责任归属存有疑问呢?如果对于租赁物损坏责任的判定、赔偿范围或者后续处理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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