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一般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之后检察院有七日的审查决定期限。
二、公安机关拘留最长时间是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方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单个违法行为的行政拘留最长为15日;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刑事拘留方面,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日。
三、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有什么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需遵循以下规定:其一,拘留需有法定情形,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其二,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其三,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其四,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其五,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当拘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在探讨公安机关拘留多长时间提请批准逮捕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是三日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证据收集的难易程度、案件的复杂程度等都会对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产生影响。你是否对公安机关拘留后的相关流程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具体案件中拘留时间与提请批准逮捕的衔接等问题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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