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诉讼期即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房屋拆迁继承纠纷中,若拆迁行为发生后,继承人发现自身继承权被侵犯,应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诉讼期,即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是因为超过二十年,很多证据可能已灭失,难以查明事实。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存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房屋拆迁继承纠纷怎么起诉
起诉房屋拆迁继承纠纷,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管辖法院:应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2.收集证据: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拆迁补偿协议、能证明亲属关系和继承人资格的文件、对房屋享有权益的证据等。
3.书写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确认继承份额、分割拆迁补偿款等)、事实与理由。
4.立案:携带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等前往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
5.参加庭审:按法院通知时间参加庭审,遵循庭审程序,在法庭上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辩论。
6.等待判决:庭审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当我们了解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诉讼期规定是什么后,还需知晓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在诉讼期内提起诉讼后,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哪些证据能有力证明自己在房屋拆迁继承中的权益,是当事人需要重点考虑的。另外,若超过诉讼期才发现权益受损,是否还有补救措施也是大家关心的。房屋拆迁继承纠纷涉及家庭财产的分配与传承,情况复杂且影响重大。如果您对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诉讼期相关的证据问题、超期补救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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