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三十七天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在一般情况下,三十七天是侦查阶段的重要节点,此时可能已提请批准逮捕。若未被批准逮捕,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取保候审需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等。具体能否批准,需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决定。
二、三十七天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三十七天后仍能申请取保候审。三十七天通常指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期限届满后可能被逮捕。依据法律规定,不管犯罪嫌疑人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均可申请。
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三、三十七天后肯定逮捕吗
三十七天后并非肯定逮捕。这里的三十七天是指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加上公安机关最长的三十日拘留期限,总共三十七天。
在此期间,若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会批准逮捕。但如果不符合逮捕条件,如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等,检察院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除了“三十七天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还要注意,三十七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法定期限,到期后若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通常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申请取保候审的核心并非仅取决于时间,还需结合案件情节、嫌疑人社会危险性、是否可能妨碍侦查等因素综合判断。此外,若成功取保候审,需严格遵守随传随到、不得接触证人等规定,否则可能被撤销取保。如果您对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三十七天后的案件走向,或后续流程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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