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税免除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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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30%。我们可以知道国家有政策可以减征百分之三十的汽车消费税,但是需要满足低污染同时汽车排放量是限值的。
汽车消费税免除条件是什么?

一、汽车消费税减税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30%

应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减征税额

低污染热电厂放限值是指相当于欧盟指令94/12/EC、96/69/EC排放标准(简称“欧洲Ⅱ标准”)。

二、特准退还或免征消费税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应税消费品;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应税消费品;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应税消费品;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应税消费品。

三、2017年汽车消费税新规定

1、从事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的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未办理消费税税种登记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办理税种登记。

2、2016年1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超豪华小汽车,应按月填报《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3、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纳税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应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对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内容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纳税人。

对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时限备案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4、备案的汽车销售合同中的“购车人、厂牌型号”等内容,应与纳税人交付实物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厂牌型号”栏目内容对应一致。不一致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5、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附件同时废止。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国家有政策可以减征百分之三十的汽车消费税,但是需要满足低污染同时汽车排放量是限值的,汽车消费税免除条件是需要企业达到上文介绍的条件,大家可以仔细阅读,国家2016年底颁布了2017年汽车消费税的新政策,小编为大家总结出来了,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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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1、乘用车: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1%。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2、中轻型商用客车5%”。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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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免除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汽车消费税免除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汽车消费税减税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30%
应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减征税额
低污染热电厂放限值是指相当于欧盟指令94/12/EC、96/69/EC排放标准(简称“欧洲Ⅱ标准”)。
二、特准退还或免征消费税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应税消费品;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应税消费品;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应税消费品;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应税消费品。
三、汽车消费税新规定
1、从事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的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未办理消费税税种登记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办理税种登记。
2、1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超豪华小汽车,应按月填报《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3、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纳税人自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应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对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内容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纳税人。
对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时限备案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4、备案的汽车销售合同中的“购车人、厂牌型号”等内容,应与纳税人交付实物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厂牌型号”栏目内容对应一致。不一致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5、本公告自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6号)附件同时废止。
汽车消费税是什么?谁来承担这项费用?

一,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二,购置附加税税在你新车上户的时候就要交的,一般为9%购车价

三,排量越大,消费税也就越高,
3.0升以上至
4.0升(含
4.0升)的乘用车,税率25%,
4.0以上的为40%,这些钱都是加在车款里面的,你可以去找商家,他们会给你打折的。
国产车向厂家征收,进口车向经销商征收。还要看市场情况,如果厂家内部消化掉就由厂家承担,如果厂家承担不了,可能会将一部分转嫁给消费者。
小汽车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
七、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
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
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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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免除前提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汽车消费税减税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30%
应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减征税额
低污染热电厂放限值是指相当于欧盟指令94/12/EC、96/69/EC排放标准(简称“欧洲Ⅱ标准”)。
二、特准退还或免征消费税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应税消费品;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应税消费品;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应税消费品;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应税消费品。
三、汽车消费税新规定
1、从事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的消费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未办理消费税税种登记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办理税种登记。
2、1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超豪华小汽车,应按月填报《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3、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纳税人自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应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对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内容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纳税人。
对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时限备案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4、备案的汽车销售合同中的“购车人、厂牌型号”等内容,应与纳税人交付实物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厂牌型号”栏目内容对应一致。不一致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5、本公告自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6号)附件同时废止。
汽车消费税是什么?谁来承担这项费用?

一,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二,购置附加税税在你新车上户的时候就要交的,一般为9%购车价

三,排量越大,消费税也就越高,
3.0升以上至
4.0升(含
4.0升)的乘用车,税率25%,
4.0以上的为40%,这些钱都是加在车款里面的,你可以去找商家,他们会给你打折的。
国产车向厂家征收,进口车向经销商征收。还要看市场情况,如果厂家内部消化掉就由厂家承担,如果厂家承担不了,可能会将一部分转嫁给消费者。
小汽车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
七、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
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
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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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怎么算 汽车税还有那些种类
汽车消费税经过了一次调整。其中大排量车型的消费税率大幅提高,比如排量在。3、0。4、0L的车型,消费税率为25%,排量在。4、0L以上的车型,消费税率为40%,而排量在1、0L及以下的车型,消费税率为1%。1、增值税2、关税3、消费税4、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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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汽车消费税谁来承担问题解答如下, 汽车消费税是什么?谁来承担这项费用?

一,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二,购置附加税税在你新车上户的时候就要交的,一般为9%购车价

三,排量越大,消费税也就越高,
3.0升以上至
4.0升(含
4.0升)的乘用车,税率25%,
4.0以上的为40%,这些钱都是加在车款里面的,你可以去找商家,他们会给你打折的。
国产车向厂家征收,进口车向经销商征收。还要看市场情况,如果厂家内部消化掉就由厂家承担,如果厂家承担不了,可能会将一部分转嫁给消费者。
小汽车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
七、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
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
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129号)规定:“
一、”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三、上述规定自12月1日起执行。”
汽车消费税免除条件是什么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应税消费品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应税消费品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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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收税费大多都是为了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而在日常生活中购买物品所缴纳的税费也是税费的主要来源之
一,所以说,我们也应该自觉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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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店消费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免税店消费如何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免税店消费如何维权
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涉哪些民刑法律责任
黑免税店的法律责任也要根据其不同的手段而定。对于免消费税而非关税的免税店而言,其提供商品和价格均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只是所免税种不同而让出境旅游的消费者有所混淆,消费者在此类免税店消费所支付的关税,免税店只要具有明确标识就无需承担退税的责任。对于抬高价格的黑免税店,消费者需要事前做足功课,相关产品价格都可以通过网上搜索予以了解,向黑免税店要回自认为不合理的价差,那是相当有难度的。
对于以次充好的黑免税店,情况就不一样了。其更换包装或标签、抬高价格,已经构成了消费欺诈,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对商品的性质、功效、价格等主要内容予以更改或隐瞒,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在民事责任方面,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要承担3倍货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但鉴于黑免税店的注册地以及销售行为均发生在境外,以次充好的行为依照当地相关法律予以惩戒还是依照我国法律予以规制,需要按照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则寻找准据法。根据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规定,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选择适用黑免税店所在地法律,也可以选择自己经常居所地法律。
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简言之,只有在境外购买以次充好商品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的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或者是黑免税店通过国际物流向消费者销售货物,且面向我国消费者的销售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时,才可适用我国刑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这是消费者的权利,并且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处理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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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该如何算
汽车消费税指的是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乘税率。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乘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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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汽车消费税哪个来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汽车消费税哪个来承担问题解答如下, 汽车消费税是什么?谁来承担这项费用?

一,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二,购置附加税税在你新车上户的时候就要交的,一般为9%购车价

三,排量越大,消费税也就越高,
3.0升以上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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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升)的乘用车,税率25%,
4.0以上的为40%,这些钱都是加在车款里面的,你可以去找商家,他们会给你打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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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
七、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
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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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129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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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规定自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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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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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收税费大多都是为了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而在日常生活中购买物品所缴纳的税费也是税费的主要来源之
一,所以说,我们也应该自觉缴税。
汽车消费税是要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汽车消费税是要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基本概念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税率介绍
对于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针对厂家征收。汽缸容量小于
1.0L的轿车税率为3%,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
1.0L、小于
2.2L的轿车税率为5%,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
2.2L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
2.4L的税率为5%。
调整介绍
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只针对厂家征收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包括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以及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
调整对象
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
3.0升以上至
4.0升(含
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
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
1.0升(含
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同时对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与国内汽车消费税相同。
调整宗旨
财政部表示,汽车工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户”,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调整影响
对价格的影响:调整对于零售价影响有限,分析师钟师昨天表示,从消费价格构成结构分析,消费税的变动对于零售价影响有限。入门级经济型汽车金额本身比较低,消费税调低实际上看不出来差别,而经销商的让利幅度更能引起消费者关心。另外,
3.0升以上和
1.0升以下汽车都不是消费主力,特别是大排量车本身就非常少。要鼓励小排量,仅靠提高消费税税率还不够,还应理顺成品油价格,尽快推出燃油税,在税收、停车费、过路费等方面对小排量汽车实行优惠措施。
对市场的影响:进口车下半年将减少。这个政策对小排量汽车鼓励作用有限,但对大排量抑制作用很大。原因是税率幅度调得比较高。这个政策对进口车的抑制很大。政策出台之前一些企业在获得调高大排量车消费税风声后,已提前进口了一批进口车,下半年进口车回落效果会更明显。生产企业预计也会有所抑制,这个政策如果效果不明显,可能也会有其他措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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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作出了什么样的调整,汽车消费税谁来承担?
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由于调整好的税率是根据排污量来确定的,因此,减小了对排污量大的汽车的销售量,也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国产车向厂家征收,进口车向经销商征收。还要看市场情况,如果厂家内部消化掉就由厂家承担,如果厂家承担不了,可能会将一部分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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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店消费能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免税店消费能怎么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免税店消费如何维权
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涉哪些民刑法律责任
黑免税店的法律责任也要根据其不同的手段而定。对于免消费税而非关税的免税店而言,其提供商品和价格均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只是所免税种不同而让出境旅游的消费者有所混淆,消费者在此类免税店消费所支付的关税,免税店只要具有明确标识就无需承担退税的责任。对于抬高价格的黑免税店,消费者需要事前做足功课,相关产品价格都可以通过网上搜索予以了解,向黑免税店要回自认为不合理的价差,那是相当有难度的。
对于以次充好的黑免税店,情况就不一样了。其更换包装或标签、抬高价格,已经构成了消费欺诈,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对商品的性质、功效、价格等主要内容予以更改或隐瞒,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在民事责任方面,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要承担3倍货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但鉴于黑免税店的注册地以及销售行为均发生在境外,以次充好的行为依照当地相关法律予以惩戒还是依照我国法律予以规制,需要按照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则寻找准据法。根据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规定,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选择适用黑免税店所在地法律,也可以选择自己经常居所地法律。
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简言之,只有在境外购买以次充好商品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的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或者是黑免税店通过国际物流向消费者销售货物,且面向我国消费者的销售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时,才可适用我国刑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这是消费者的权利,并且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处理消费维权。
免税店消费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免税店消费该怎么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免税店消费如何维权
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涉哪些民刑法律责任
黑免税店的法律责任也要根据其不同的手段而定。对于免消费税而非关税的免税店而言,其提供商品和价格均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只是所免税种不同而让出境旅游的消费者有所混淆,消费者在此类免税店消费所支付的关税,免税店只要具有明确标识就无需承担退税的责任。对于抬高价格的黑免税店,消费者需要事前做足功课,相关产品价格都可以通过网上搜索予以了解,向黑免税店要回自认为不合理的价差,那是相当有难度的。
对于以次充好的黑免税店,情况就不一样了。其更换包装或标签、抬高价格,已经构成了消费欺诈,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对商品的性质、功效、价格等主要内容予以更改或隐瞒,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在民事责任方面,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要承担3倍货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但鉴于黑免税店的注册地以及销售行为均发生在境外,以次充好的行为依照当地相关法律予以惩戒还是依照我国法律予以规制,需要按照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则寻找准据法。根据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规定,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选择适用黑免税店所在地法律,也可以选择自己经常居所地法律。
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简言之,只有在境外购买以次充好商品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的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或者是黑免税店通过国际物流向消费者销售货物,且面向我国消费者的销售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时,才可适用我国刑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这是消费者的权利,并且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处理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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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汽车关税和消费税是多少?
进口汽车的关税税率为15%左右。消费税则是阶梯税率,根据排气量所定的。乘坐用车)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1%;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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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广州买一套二手房,但是要交个人所得税,想问一下广州二手房交易个税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无偿赠予直系亲属
二手房交易包括买卖、赠予、继承等,如果是房主将房子无偿赠予给自己的直系亲属,比如父母、配偶、子女等,都可通过直系亲属实现无偿赠予,这个过程下来的话,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符合“满五少有”条件
单纯的“满五少有”的房屋如果上市交易的话,本身也是可以减免部分税费的,所以作为二手房交易的房屋,如果符合满5年(含)以上而且是房主在该区域内且在当地房屋备案系统中少有的住宅的话,上市交易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符合满五少有的条件,这些税费都是要转嫁给买主缴纳的,所以这也是很多二手房买主更愿意购买满五少有住宅的原因所在,省钱。
3、无偿赠予抚养人或赡养人
有一类人的关系不同于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比如领养。该种情况下,如果需要完成房屋赠予,且想要省去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话,就需要提供相关的关系证明,比如领养证明、抚养证明或赡养证明的,保证一切交易都是合理合法的,不钻税费的漏洞。
4、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但符合“满五少有”
对于房屋交给直系亲属或者是符合满五少有条件的都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主没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想要将房屋赠给非直系亲属的话,按照规定,这样的方式就属于房屋买卖,需要走正规的房屋交易流程,所需费用也是不能少的。但是如果赠予非直系亲属的房屋满足满五少有的条件,也可以实现事情的逆转,实现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省钱美事。否则就要按照规定缴纳应有的税费。
5、离婚分割出去的房子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一旦离婚就要面临着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一方主动将房产给另一方的话,该行为视为无偿赠予直系亲属。在房屋产权转移和办理新的过户手续的时候,也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福利。
6、继承
除却各种各样的赠予之外,二手房交易免个税在继承方面同样适用。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可按照相关证明,来节省房屋过户过程中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继承人拿到房屋后想要再次转手出卖,就要根据不动产证上的时间具体计算是否符合满五少有的条件来决定是否减免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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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免征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免征房产税的条件有哪些 下列情况的土地可以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减免范围还包括: 1.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如与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房产划分不清的,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2.行政单位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举的培训班,无论是否收取培训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举的培训班自用的房产比照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用于营业、出租、出包、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4.大专院校和其他各类学校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以及以勤工俭学为主的校企业,其自用的房产,可免征房产税。对于营业性的企业,其自用的房产,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对于与个人、外单位联营和承包给个人、外单位经营的企业使用的房产,照章征收房产税。 5.孤、寡老人靠出租房屋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凭当地居委会、乡村证明,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主管税务分局批准,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照顾。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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