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挪用资金的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挪用资金的构成要素如下: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单位资金而挪用归个人使用。客观方面包含三种情形: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二是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三是进行非法活动。挪用资金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资金的职权和便利条件。满足以上要素,可能构成挪用资金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则构成挪用资金罪。
二、挪用资金的资金内含哪些
挪用资金罪中的资金指本单位资金。包括:货币资金,如现金、银行存款;各类应收款项,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预付款项;存货,如原材料、产成品等;短期投资,像股票、债券等;长期投资中的部分可随时变现的;固定资产中的部分可用于周转的资金价值;无形资产中的部分可转化为资金形式用于经营的价值等。
该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都可能构成此罪。
三、挪用资金的数额能否累计计算出来
挪用资金数额通常能累计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多次挪用资金的,犯罪数额累计计算。比如多次挪用资金用于不同用途,但都属于挪用资金行为,每次挪用的数额都应累加作为犯罪数额来认定。
不过,若挪用资金后又采取了其他行为,如归还部分资金等情况,在累计计算时需根据具体情形准确核算。例如,挪用后陆续归还部分款项,应从累计数额中相应扣减已归还部分。准确累计计算挪用资金数额对于认定犯罪情节、量刑等都至关重要,司法机关会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定标准严谨计算挪用资金的累计数额。
在了解挪用资金的构成要素包括哪些后,其实还有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挪用资金后若及时归还,是否还会被认定违法?还有挪用资金用于不同用途,在法律判定上会有怎样的差异?这些拓展问题能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挪用资金相关法律规定。若您对挪用资金的构成要素及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惑,想要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解读,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剖析,帮您消除困惑,明晰法律边界,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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