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会见的执行有哪些流程
律师会见在不同诉讼阶段流程有别。在侦查阶段,律师需向办案机关提出会见申请,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持上述材料可直接到看守所等会见场所申请会见,看守所等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会见时,律师可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且会见不被监听,以保障律师与当事人间沟通交流的保密性和充分性。
二、律师会见的保障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律师会见的保障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时间保障。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安排律师会见,确保律师能及时与嫌疑人、被告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
其次,场所保障。为会见提供专门、安全且相对独立的场所,保障会见不受干扰,使沟通能在保密环境下进行。
再者,通讯保障。允许律师与嫌疑人、被告人以适当方式通讯,如传递必要文件等,以实现有效法律帮助。
然后,安全保障。防止会见过程中出现对律师、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伤害等情况,维护会见秩序。
最后,权利救济保障。若律师会见权利受到侵害,有相应的申诉、控告及救济渠道,通过司法机关纠错等方式保障会见权的切实实现,从而有效保障律师履行辩护等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律师会见的合理次数是多少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次数在法律上并无明确固定的合理次数限制。
一般而言,在侦查阶段,律师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与办案机关沟通情况,灵活安排会见。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为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通常也会根据需要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掌握证据情况、听取当事人陈述及意见等,以更好地制定辩护策略。
但实践中,可能会受到办案机关工作安排、看守所管理规定等因素一定影响。比如,在案件侦查初期,因侦查机关工作繁忙,会见安排可能相对受限;在审判阶段临近时,若法院庭审安排紧凑,也可能影响会见频率。总体来说,以能有效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原则来确定会见次数。
律师会见的执行有着严谨且规范的流程。首先,律师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手续材料,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得到批准后,按指定时间前往看守所。在会见过程中,要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定,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合法、有效的沟通。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会见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起着关键作用。你是否正面临与律师会见相关的问题,比如会见受阻、不知如何更好地利用会见维护权益等?若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助力你明晰律师会见执行流程及相关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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