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即双方按照出资份额或贡献大小按份共有。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车辆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但如果财产是一方在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取得,且另一方无证据证明其有出资或贡献的,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独自工作赚取的工资收入等。
处理同居财产纠纷时,主张为共同财产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财产是双方共同所得或自己有出资等情况。
二、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约定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其抚养权约定与婚生子女遵循相同原则。首先,双方可就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内容进行协商。抚养权归属可按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费可约定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等,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探视权方面,可约定探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双方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项约定内容,以保障子女权益和双方权利义务。
三、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分割,首先看双方有无协议。若有协议,按协议处理。
若无协议,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归该方;难以分清归属的,推定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可考虑双方出资、贡献大小等因素。一般而言,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比例分割;未约定的,可结合实际出资情况等合理确定份额。
若因分割财产产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量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秉持公平原则进行判决。同时,一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当我们探讨“同居期间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吗”时,不能仅停留在归属判断层面,更要关注实际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后续问题。比如,若同居关系解除,双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如共同出资的房产、共同经营的店铺收益等)如何分割?还有,同居期间因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是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是个人承担?这些问题往往比单纯的归属判断更复杂,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分析。如果您对同居期间财产归属、分割细节或债务承担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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