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涉嫌抢夺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予以立案追诉。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另外,多次抢夺的,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应当以抢夺罪立案。多次抢夺指二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二、涉嫌抢夺罪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形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此外,存在多次抢夺情形的,不论数额多少,也应立案。若抢夺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等特定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三、抢夺罪立案需满足哪些条件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标准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抢夺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当探讨涉嫌抢夺罪立案标准是多少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抢夺公私财物达到立案标准后,若存在多次抢夺等情形,量刑会更重。并且,抢夺数额的大小在不同地区可能因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另外,若抢夺过程中导致他人受伤等后果,在定罪量刑时也会综合考量。如果你对涉嫌抢夺罪立案标准、不同情形下的量刑以及抢夺造成其他后果的法律判定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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