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漏诊怎么处理对患方有利
医院漏诊,以下处理方式对患方有利:
首先,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要求医院封存并复印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这是认定漏诊事实的关键依据。
其次,与医院协商。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等部门提出诉求,说明漏诊情况及给患者造成的损害,争取协商解决。若能达成赔偿协议,可快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患方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而医疗损害鉴定可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以此明确医院漏诊的责任程度。
最后,若鉴定结果表明医院存在过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医院漏诊患方可主张哪些赔偿
医院漏诊,若造成患者损害,患方可主张以下赔偿:
医疗费:因漏诊导致病情延误而增加的治疗费用,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
误工费:患者因漏诊导致治疗时间延长,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若漏诊造成患者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漏诊给患者带来精神痛苦的,可主张此项赔偿,数额由法院酌定。
三、医院漏诊构成医疗过错吗
医院漏诊是否构成医疗过错需具体判断。依据《民法典》,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若漏诊是因医院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到注意义务,比如医生在检查、诊断时疏忽大意,未进行必要检查或对检查结果判断失误等,则可能构成医疗过错。
但如果在现有医疗水平下,该疾病本身诊断难度大,存在难以避免的误诊、漏诊情况,医院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那么一般不构成医疗过错。患者若认为医院漏诊构成过错,需举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
当探讨医院漏诊怎么处理对患方有利时,除了常见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漏诊导致的后续治疗费用该如何承担,患方在后续治疗中可能面临更多的经济压力,这部分费用是否能合理地由医院承担。另外,漏诊可能对患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患方是否能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若你在面对医院漏诊问题时,对这些后续费用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对自己有利的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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