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欠债期间要离婚该怎么办
欠债期间离婚需区分债务性质处理。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由负债方独自偿还,离婚不影响债务承担主体。
建议离婚时对债务承担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后续纠纷。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欠债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欠债期间离婚,债务处理需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离婚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该方独自承担。个人债务通常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因此,离婚时要先界定债务性质,再确定偿还方式。
三、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1.共同意思表示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如短信确认、补签等)或有其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常规开支)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
3.超出日常需举证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需特别注意: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个人债务(如赌博、个人挥霍等)不认定为共同债务;共同意思表示形式不限书面,口头或电子确认亦有效。
在探讨欠债期间要离婚该怎么办时,还有一些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如何承担是个重要问题,即使离婚,对于共同债务双方通常仍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一方面,若一方为逃避债务而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面对欠债期间离婚的复杂状况,可能会让您感到迷茫和无助。如果您对欠债期间离婚的债务划分、财产转移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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