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刑期低于羁押时间,当事人可能获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若判决刑期低于实际羁押时间,多羁押的时间属于不当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符合上述赔偿范围。当事人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一般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对决定不服,还可通过复议、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等途径维权。
二、判决刑期低于羁押期限怎么办
当判决刑期低于羁押期限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剩余的羁押期限需依法处理。若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当折抵后发现羁押期限已超过判决刑期,意味着被告人多被关押了时间。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应立即释放。同时,若被告人认为超期羁押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通常为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或作出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被告人可按法定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以获得相应赔偿。
三、判决刑期低于羁押期限该咋办
当判决刑期低于羁押期限时,被羁押人可依法获得释放。羁押是指在法院判决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若最终判决的刑期短于已实际羁押的时间,意味着被羁押人多被关押了一段时间。
依据法律规定,羁押一日可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当判决生效后,执行机关应立即释放被羁押人,因为其羁押时间已超过应服刑期。同时,若存在超期羁押情形,被羁押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其因超期羁押遭受的损失。
判决刑期低于羁押时间能否获赔偿,需结合羁押折抵规则与赔偿法定情形综合判断。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折抵有明确标准: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则一日折抵一日。若法院最终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即便羁押时间未超原预估刑期,也符合国家赔偿的法定情形;若判决刑期确实低于实际羁押,需核查是否存在拘留、逮捕超期等违法羁押情形。若你对羁押折抵计算、赔偿申请材料、责任认定等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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