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三年如何起算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知道或应当知道”指患者在通常情况下有能力发现自身权利受损及明确侵权人。比如,患者做完手术,术后很快出现明显因手术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害后果,此时就开始起算诉讼时效。若损害是逐渐显现,像因医疗行为导致的某种疾病,经过一段时间才被确诊,那么从确诊之日起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二、医疗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计算分多个项目。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确定,凭据支付。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则参照同行业标准。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或雇护工的按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算。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算,但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死亡赔偿金按上述标准计算二十年。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按实际情况计算。
三、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依据《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
医疗费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治疗产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方面,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造成患者死亡的,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损害后果、责任程度等确定。
在了解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三年如何起算之后,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诉讼时效内,如果出现了中断、中止的情形该如何处理。诉讼时效中断可能是因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一般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要是你对医疗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在医疗损害纠纷中有其他法律问题,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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