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应当按照什么标准量刑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量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目前法律未明确统一界定,司法实践中综合考量违法所得数额、交易数额、行为造成的影响等因素。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特殊主体,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进行交易,且一般具有获取非法利益或避免损失的目的。
3.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等,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有相应认定标准,会综合考虑获利或避免损失数额等因素。
当我们聚焦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应当按照什么标准量刑时,除了法律明确的基本量刑档(如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实践中还需结合关键情节判断。比如是否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这些都会直接影响最终量刑幅度。此外,不少人易混淆该罪与内幕交易罪,两者虽均涉证券犯罪,但量刑的适用情节存在细微差异,若误判可能影响自身权益。若您正面临相关案件的量刑疑问,或是需要了解退赃、自首等情节对量刑的具体影响,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