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诈骗传销罪”这一罪名,与之相关的是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对于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的,应予立案追诉。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立案不以具体金额为标准。根据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二、传销活动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二是虽未达到上述人数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立案追诉。这里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三、参与传销活动会面临什么处罚
参与传销活动的处罚分两种情况。
若为一般参与者,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一般的,可能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若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者,依《刑法》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我们了解了诈骗传销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诈骗传销罪中涉及的金额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是累计计算还是单次计算,不同情况可能对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有影响。另一方面,若犯罪嫌疑人退还了部分诈骗金额,在立案和量刑时又会如何考量。这些问题在实际法律判定中都较为关键。如果你对诈骗传销罪立案标准金额的具体适用、金额计算细节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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