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孩子是否用申报
在法律层面,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通常无需进行特定申报。
从法律定义看,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后,双方在法律上产生拟制血亲关系,有相应权利义务,如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义务、有继承继父母遗产权利等。而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不存在这些法定权利义务。
在实际生活场景中,比如户籍登记、财产继承、赡养等方面,若无抚养关系,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关联不大。在户籍登记上,若继子女没因抚养关系迁入继父母户籍,无需特别申报;在财产继承时,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无继承权,不用申报相关权益;赡养问题上,继子女也无赡养义务,自然也无需申报。
二、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中,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有抚养关系”通常指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若继子女与继父母不存在上述抚养关系,相互间无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就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不过,如果继父母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该继子女可依遗嘱继承遗产。
三、没有抚养关系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抚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亲生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基于出生事实产生,不因是否存在抚养关系而改变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不过,若存在以下情况,亲生子女可能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如果该子女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子女不丧失继承权。
当我们探讨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孩子是否用申报时,需结合具体场景区分。比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申报,若继父母未实际履行抚养义务,一般无需申报;但若涉及户口登记、遗产申报等事项,需依据当地规定判断。此外,若您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或想了解无抚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赡养义务等关联问题,别让模糊认知影响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厘清申报规则与相关权益,避免误操作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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