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交车停稳后乘客下车摔伤谁负责
公交车停稳后乘客下车摔伤,责任承担需分情况判断。
若因公交车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如踏板故障、地面湿滑等导致乘客摔伤,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乘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比如下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奔跑、携带过多物品影响平衡等导致摔伤,乘客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
若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乘客摔伤,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公交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二、公交车未停稳乘客下车受伤谁负责
公交车未停稳乘客下车受伤,责任划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公交车司机存在过错,如未按规范操作,在未停稳时开门导致乘客下车受伤,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司机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依《民法典》用人单位需担责。
若乘客自身有过错,比如在司机已提醒等待停稳或有明显未停稳提示时,仍强行下车,乘客自身要承担一定责任。
若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例如司机未完全停稳有一定过错,乘客疏忽观察也有过错,双方按比例担责。
三、公交车未停稳乘客受伤谁担责
公交车未停稳致乘客受伤,一般由公交公司担责。乘客买票上车,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司机未等车停稳就允许乘客上下车,属于公交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对乘客受伤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若因第三人侵权致乘客受伤,第三人担责;公交公司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当探讨公交车停稳后乘客下车摔伤谁负责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乘客因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像下车时看手机、奔跑等导致摔伤,责任划分是否会有所不同。另外,若公交车存在设施故障,如台阶松动等致使乘客下车摔伤,又该如何界定责任。这些问题在实际情况中可能更为复杂。如果你在遇到公交车乘客下车摔伤这类事件时,对责任划分仍有疑惑,或是不清楚后续处理流程,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