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拘公安侦查阶段,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经办案机关审查同意,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具体是否能获批,需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二、刑拘侦查阶段律师能会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在刑拘侦查阶段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辩护律师会见时有权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会见过程不被监听。其他辩护人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也可会见,但辩护律师无需许可(除上述两类案件外)。
侦查机关不得非法限制或剥夺律师的会见权。若遇阻碍,律师可向同级或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控告。此规定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体现了程序正义。
三、刑拘后律师何时可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律师可在其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会见。依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超48小时。
若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事先通知看守所。此类许可决定应在3日内作出,不同意会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在探讨刑拘公安侦查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情况。若成功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要是你对刑拘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条件、流程,以及取保候审后的具体要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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