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侣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房屋归属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共有财产,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份额;协商不成,法院会按出资比例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方需证明出资及共同购房意思表示,能证明则按共有处理,不能证明且对方否认借款或赠与事实,法院可能认定为登记方个人财产,出资方的出资按债权债务处理,由登记方返还出资款。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目的、出资情况、对房屋贡献等因素确定房屋归属及双方权益。
二、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分配,首先要区分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如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对于共有财产,若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按各自出资额等确定的份额分配;若无法证明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分配时,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一方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虽为共有,但出资多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若双方对财产分配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判决。
三、情侣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首先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如一方同居前取得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财产。
对于共有财产,能证明为按份共有的,按各自份额分割;无法证明的,推定为共同共有,一般均等分割,但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等情况。
分割时,双方可先协商,达成一致分割协议后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当我们探讨情侣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房屋该归谁的时候,除了基础的出资比例认定,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一是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规则。若双方共同还贷、维护房屋,增值部分并非仅归产权登记方,需结合出资贡献、还贷时长等综合判定;二是若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方需留存明确出资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才能主张权益。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对出资证据收集、增值部分分割或产权归属认定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细节,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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